据光明网10月29日报道,近日,贵州被拐26年当事人杨妞花引起广泛关注。10月28日,杨妞花和养父同框直播,吸引了超630万人次观看。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截至29日上午9时许,杨妞花账号粉丝量已达224万。据第三方数据平台灰豚数据显示,自10月25日以来,该账号5天已涨粉90万。
在昨日的直播中,杨妞花表示收到礼物压力很大,会将这些礼物全部捐给“宝贝回家”寻亲平台。随后开播后没多久的杨妞花为了关闭直播间送礼物模式,选择提前下播后再次开播。
来源:当事人社交账号
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做出重审一审宣判,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0月28日,从贵州返回河北的杨妞花给养父带了一件苗族衣服,并发视频说:“我爹天生聋哑人,生于1965年,生日未知,后来我送给他一个生日。他不太懂大是大非,只知道我是他女儿,我的亲人就是他的亲人。我把李素艳改回了杨妞花,他比划着说他也要改成姓杨。我有两个父亲,贵州杨兴民河北李云增。”
5岁时家中被拐
杨妞花的人生,从5岁时被改写。
杨妞花和父母、姐姐合影(受访者供图)
1991年,1岁的杨妞花和父母、姐姐一起来到贵阳生活,租住在铁路旁两层小楼的二楼,同住这楼的还有余华英,她于1995年拐走5岁的杨妞花,卖到了河北邯郸的农村。
在邯郸农村,余华英焦急地寻找买家,十几天无果,很是烦躁,她用很烫的水给杨妞花洗头。杨妞花跳着喊疼,被余华英抓住一顿殴打。
杨妞花记得那天特别冷,风很大,路边还有雪,一个老头骑着自行车,带着后来的“奶奶”找到余华英。“奶奶”解开大襟褂子,掏出一把钱给余华英。随后拿个棉被包住杨妞花,让她坐在自行车横杠上,去到了她后来的“家”。后来,“奶奶”经常说:“你是花2500元买的。”
被拐后一个月左右,杨妞花和养家亲戚的合照(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在邯郸农村,杨妞花生活在一个有“奶奶”和“哑爹”的家里。她努力适应北方农村的生活,下地干活、在屋顶晒玉米和花生,每天割猪草喂两头猪。照顾“奶奶”的重担也落在杨妞花身上。小学离家几十米,每天中午她要回家给“奶奶”做饭。“奶奶”血压高,身体不好,有时会在床上大小便失禁,杨妞花还要擦身洗衣。
杨妞花童年唯一骄傲的,是她学习成绩很好。数学、语文、美术、音乐,每一门课的老师都喜欢她,“优秀学生”的奖状贴了一面墙。
小学毕业,家里不再送杨妞花上初中。她到旁边景区的一个超市打工。半年后,“奶奶”又生病了,杨妞花只好再回家,照顾她饮食起居。
比起体力上的累,心里的苦才更压得杨妞花喘不过气。周围有人说她是“童养媳”,小学毕业后,因为家长的阻拦,最好的同学不和她玩了。“奶奶”觉得杨妞花有以前的记忆,不服管、有主见,经常说“你赶紧长大吧,把买你的钱还给我,随你爱往哪里走”。2008年“奶奶”去世,杨妞花用2800元钱安排送葬等后事,“我把买我的钱还清了”。
结婚后开始寻亲
杨妞花先后在石家庄、江苏等地打工。
杨妞花结婚,甚至生孩子之前,都没有认为自己是被拐的。她从小被灌输的是“老家穷,亲生父母把你卖了”“大人不要你了”……
她甚至幻想过“大伯”余华英会来接她。还想过,有一天找到家,找到亲生父母,一定要穿得漂漂亮亮一身光鲜,告诉他们“你们把我卖了,我也会过得很好,然后转身就走”。
结婚后,杨妞花把童年的记忆告诉丈夫。吃鸡腿、溜冰鞋、有鸟笼……这些记忆碎片让丈夫觉得她的亲生家庭应该不穷,不至于把孩子卖掉,应该是被拐卖的,鼓励她寻亲找家。
2012年,杨妞花到公安机关采血,等待比对。此后10年间,她通过村里人提供的只言片语的信息,陆续把寻亲地聚焦到四川、云南等地。
2021年,杨妞花录制了一段视频,通过寻亲志愿者发布到网上。
很快,杨妞花的姐姐杨桑英打来了电话,姐妹俩比对了信息,特别是买织毛衣签子这个细节一对上,瞬间让二人坚定了信心。
2021年5月15日,杨妞花回到了贵州省织金县官寨县乡小妥倮村,她真正的家。5月16日,杨妞花在父母坟前痛彻心扉,“我走时他们好好的,回来成了一堆石头,我好想跪着进去看他们”“我找到了家,却早就没有了家”。
送人贩子上法庭
杨妞花彻底明白了,自己当年是被人贩子拐卖的。回到邯郸后,她向警方报案。
她说,当时针对的是村里拐卖中间人报的案。中间人在供述时,提到“小余”,杨妞花马上喊出“是余华英吗?”这个在她记忆里埋藏的名字,一下被唤醒。
余华英拐卖儿童发回重审案庭审现场(来源: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经过多方努力,2022年6月,余华英被警方抓获。
2023年7月14日,杨妞花第一次在法庭上见到余华英,“她五官轮廓没变,只是头发白了”。
杨妞花问:“你认识我吗?”
余华英说:“我认识你啊。”
杨妞花说:“你记住,是我把你送上法庭的。”
2023年9月,贵阳中院公开宣判,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2024年1月,贵州省高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2024年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杨妞花已签署上诉状
10月29日,杨妞花对极目新闻记者介绍,25日她已经到律所委托代理律师签署了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在民事赔偿方面,我仍然是维持原来的诉求。我这次上诉不是为了多要钱,余华英也没钱可赔,我上诉是为了能以民事原告的身份继续跟进案件。”杨妞花表示,她的上诉状已经邮往贵州高院,希望二审尽快开庭,法院维持对余华英的一审原判。
杨妞花的代理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文广则告诉记者,这次还会有其他受害者家长邮寄上诉状,提出上诉。
来源:极目新闻(记者:张皓 肖名远)、光明网、锦观新闻、洪观新闻、中国妇女报、新华每日电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