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西江水·郁南情”——首届郁南县“农商银行杯”粤语金曲歌手大赛总决赛将于2026年1月13日晚上7时30分在郁南县文化广场举行。为维护晚会期间周边的空中安全,确保晚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县将在有关区域和时段实行禁飞管制,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管制时段及区域:2026年1月13日15时至晚会结束,郁南县郁南县文化广场周边上空区域范围内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禁止飞行;
二、禁飞管控措施:禁飞管制期间,除活动方无人机、郁南县融媒体中心(包括经审批的上级媒体)进行活动现场直播、新闻素材采集及安保需要使用无人机外,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滑翔机、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等)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和航拍行为;
三、管制期间,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四、对违法违规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郁南县公安局
2026年1月11日
来源:郁南县公安局、郁南融媒
编辑|团县委宣传部
一审|梁明智
二审|黄湘键
三审|陶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