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部名为《逼锦鲤替嫁活阎王,相府气运全断了》的微短剧引发全网愤怒。该剧选用年仅11岁的女童饰演“替嫁新娘”,更设定“7岁嫁人、15岁生子”等严重违背人伦与常理的剧情,还夹杂诸多成人化的肢体接触与隐喻。事件曝光后,相关平台下架了该剧,但由此暴露出的微短剧领域的“歪风邪气”,需要彻底清算。
这种微短剧的拍摄与播出,对涉事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是具体而深刻的。让一个11岁的孩子去理解并演绎“替嫁”“圆房”“生子”等复杂且成人化的情境,无异于一种精神上的强制催熟与侵害。这会对她的认知发展、性别观念和心理健康产生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更严重的是,它粗暴地剥夺了孩子无忧无虑的童年,将成人世界的权谋算计过早地强加于她。保护未成年人,不仅是保护其身体不受侵害,更要守护其精神世界的纯净与健康成长的权利。任何以“艺术”或“娱乐”为名,行伤害之实的行为,都是文明社会所不能容忍的。
从法律视角审视,涉事微短剧已然触碰了多条红线。《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也明确,“邀请未成年人参与节目制作,其服饰、表演应当符合未成年人年龄特征和时代特点,不得诱导未成年人谈论名利、情爱等话题”。就在本月,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管理提示,要求遏制儿童类微短剧的“成人化”“工具化”“娱乐化”倾向,涉事微短剧的播出可谓顶风作案。有律师指出,下架、罚款等处罚是必然,且剧中存在的特定身体接触情节,若经调查证实并非艺术表演所必需,则涉嫌构成“猥亵儿童罪”。法律为未成年人划定的“安全区”不容侵蚀,任何以“艺术”或“流量”为名的越界侵权行为,都必须接受法律的严厉审视与裁决。
这种消费未成年人的微短剧并非孤例。在微短剧行业井喷式发展的背景下,部分制作者为追逐爆款和快速变现,不惜将未成年人作为噱头,把早恋、暴力等成人化剧本强加于孩童身上。微短剧制作周期短、审核机制相对薄弱,以及部分家长急于让孩子出名的功利心理,更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此类乱象“野蛮生长”。这也与备受诟病的“童模行业过度消费儿童”“部分儿童类微短剧让儿童演绎成人化剧情”等不良现象如出一辙,其本质都是将未成年人物化为牟利工具。这种“歪风”若不狠刹,不仅会持续伤害直接参与的儿童,更将污染整个网络生态,向社会传递错误且危险的价值信号。
事实上,微短剧想要走红,从来不是、也绝不应该以牺牲未成年人利益为代价。无论是考据扎实、充满文化厚度的《冒姓琅琊》,还是扎根生活、情感真挚的《家里家外》系列,越来越多的创作者证明,尊重观众、传递正向价值的精品创作道路,能够赢得市场,同时也能获得社会尊重。广电总局实施的“微短剧+”行动计划,及各平台对精品内容的专项扶持政策,正为这种向上向善的创作提供着清晰指引和发展土壤。
“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微短剧“歪风”就该狠刹,也期待所有从业者能以此为鉴,将才华与资源投入到更有价值的创作中去,为孩子们营造清朗成长空间,也让微短剧行业在守正创新中赢得未来。(本网评论员 魏平)
编辑:瞿凯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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