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李荣浩发文喊话单依纯,称对方在没有翻唱授权的情况下,强行在演唱会上侵权演唱自己的原创作品《李白》。3月30日凌晨,单依纯就此事发文道歉,称已经全面自查纠错,并将与李荣浩方面沟通赔偿事宜。
李荣浩“开撕”单依纯,看似不满对方在演唱会对自己原创作品的“魔改”行为。此前,单依纯就曾在综艺节目《歌手2025》中将《李白》的抒情曲风改为唱跳rap风格,并即兴发挥了许多诸如“如何呢?又能怎”的出圈“名台词”。而在单依纯的个人演唱会上,她再度用自己的方式演绎了这首歌曲,其争议性的表演风格被部分网友调侃为“夜店风”。随后,原创作者李荣浩发表了对改编歌曲的强烈不满,并公开维权。
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单依纯方面“魔改”他人原创作品,并非疏忽侵权,而是明知故犯。李荣浩在维权声明中表示,单依纯曾就翻唱授权一事征求自己版权公司的授权,在自己以邮件形式回复,并明确表示婉拒翻唱的情况下,对方仍一意孤行,强行侵权,“真的让人唏嘘”。当权利人已经明确表态拒绝后仍然被恶意侵权,这种行为不仅是对著作权人的无视,更是对法律的挑战。
在著作权体系中,权利人的拒绝权具有绝对的法律效力,单依纯演唱会一方的法律团队不可能对此一无所知。作为一名公众人物,单依纯的一言一行都可能对社会大众起到表率作用。但明知自己有违法的风险,仍然选择了侵权行为,这种不尊重法律的态度,比单纯的不知法更为严重。这种负面效应已经突破了娱乐圈“吃瓜”的层面,而是在挑战整个行业的法律底线,即只要咖位够大、粉丝够多,哪怕是“先斩后奏”,权利人也奈何自己不得。这样的行为甚至不乏部分粉丝盲目叫好,李荣浩在最新回应中表示,自己公开维权后,收到了大量的谩骂私信,甚至连家人都遭到了抹黑和谩骂。
作为著作权方,李荣浩没有选择忍气吞声,而是勇敢地站了出来,让这件事得到充分的曝光,并促使单依纯方面进行了公开道歉。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现象是否在行业内部普遍存在?多年前,曾经的草根歌手组合“旭日阳刚”就是因为在商业活动中无限度翻唱汪峰的《春天里》,遭到了后者的律师函警告,并从此不得翻唱汪峰的任何歌曲。
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规则,每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李荣浩的“硬刚”也给娱乐圈上了生动一课。对于明星和“爱豆”而言,尊重他人原创版权是必须遵守的职业红线。无论多大的腕,都不能在未获得他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别人的作品,到头来既输面子也输里子。再者说,如果人人都不讲规矩,即使今天因为侵权他人作品获了利,他日自己的心血之作遭遇他人侵权,又当如何?
特约评论员 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