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李茂佳
近日,有网友发现,韩剧《造后者》在其最后一集中,一张宣传海报的实际取景地是中国重庆,而剧组却将其当作“首尔”展示,并且还在海报中P上了一座山来混淆视听。随即此事引发了中国网友的热议。
网友发现一韩剧用重庆冒充首尔。微博截屏图
从网友发布的截屏图可以看出,这张照片是从重庆南山老君洞方向拍摄的渝中半岛,喜来登酒店、长江国际等多个标志性建筑显著。
网友上传的对比图
对于剧组用重庆冒充首尔的做法,网友们看法不一,有人觉得有趣,有人认为是文化交流。但也有不少人批评剧组不严谨,认为即使添加了山的背景也无法掩盖两地的巨大差异。
“文化交流小插曲,重庆美景国际出圈,有趣!”
“这没必要批判吧,就是借个图。”
“那么多标志性建筑物,重庆人一眼就认得出来。”
“自己的地方拿不出手吗?”
……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剧组的这一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李佳颖律师认为,国际影视作品规范以及我国著作权利保护相关法律中并未禁止使用他人的照片或者作品来“冒充”其他国家的建筑,但是该行为也确实存在着一定的侵权风险。
“影视作品的宣传海报通常会明确标示拍摄地点,以展示作品的制作背景和诚意。”李佳颖律师表示,但韩剧《造后者》宣传海报的实际取景地是中国的重庆,而剧组却将其当作“首尔”展示,这种行为侵犯了观众的知情权,同时也误导了观众对剧情发生地点的认知,影响了观众的观看体验。
“这种错误不仅损害了韩剧《造后者》的声誉,还可能引起观众对韩国影视作品整体制作水平的质疑。”李佳颖律师说。
重庆履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尹明沁表示,就图片本身来说,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使用其作品的,均构成侵权。
“因此,在这个事件中,如果剧组未经图片权利人同意而擅自使用图片,则可能构成侵权,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尹明沁律师认为。
据了解,《造后者》由韩国知名影星金喜爱和文素利主演,编剧为文智映,导演为吴振硕,号称耗时七年打磨而成。
该剧讲述了原本在巨型财阀银星集团负责处理公关问题的战略企划室长黄导嘻,为了回归初心不惜与前东家反目,将律师吴景淑推上首尔市长补选战场的过程。